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于1991年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创办,原名为湖北省法律事务中心第七律师事务所,1999年更名为现名。2000年10月,事务所被评为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,成为国家级最具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;同年元月被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;2001年12月被评为首届湖北省十佳律师事务所。
为当事人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,始终是事务所最重要的目标。每年代理的案件涉及金融证券、企业并购及资产重组、房地产、对外贸易、国际投资、电力、交通、通讯等诸多领域,事务所均能以一流的服务赢得当事人的广泛赞誉。作为全国首批获得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,承办了多家公司的上市及其上市后的法律事务。事务所律师还多次受邀参加国家涉外谈判、缔约审查和法律法规论证工作。